机构设置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为隶属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
(一)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新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任务;承担全区统战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调处理院日常事务,具体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信息、翻译、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教务处
负责制定办学规划、班级教学计划和具体教学方案;负责教学、学籍管理。电化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编写和翻译教材;负责聘任兼职教师等工作。
(3)机关党委
负责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院机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负责审批发展新党员;负责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普法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文明创建的组织、协调、评比工作;牵头做好学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统一战线理论教研室
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共统战史、民主党派史和多党合作史等内容的教学和辅导;指导学员撰写论文和进行社会考察;组织开展科研和调研活动。
(5)马列主义理论教研室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马列主义基础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形势等内容的教学和辅导;指导学员撰写论文和进行社会考察;组织开展科研和调研活动。
(6)图书馆
负责图书资料的订购、收集、保管、整理和借阅;订购、出版、配发教材资料;负责图书资料信息收集、发布和图书的阅览等工作。
(7)总务处
负责院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调度、接待服务等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内设6个职能机构,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